保护野生达子香,做赏花路上的护花人

2023/7/12 来源:不详

<

春末夏初,细雨如丝,随着天气逐渐变暖,马路边、山林中的野生花逐渐绽放,大自然用自己的方式展示着生命的力量。但是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,花朵的美丽远远欣赏就好,千万不要胡乱采摘,以免触犯法律。比如下面这种花:

达子香学名兴安杜鹃,又叫达达香、金达莱,是杜鹃家族中比较耐寒的种类。野生达子香为小型半常绿灌木,大都生长在林间空地较矮的位置,冬天会落一部分叶子,早春时花蕾绽放,由于花蕾在前一年秋天落叶之前就已经孕育,所以会有干枝采回来泡水就能开花的现象。

穆棱市很多山上都生长着野生达子香,形成了靓丽的观赏景观。每年五月花朵开放,不少市民会外出游玩赏花。野生达子香花色鲜艳受人欢迎,近年来,野生达子香因为过度采集导致种群快速衰减。甚至有商贩违法销售野生达子香,通过盗伐、割折野生达子香枝条,将成熟的粗枝条大量剪走,阻碍物种繁衍,对达子香的野外种群造成了严重威胁。为了遏制这种现象,年9月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与农业农村部发布公告,公布了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,将野生兴安杜鹃列为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野生植物。禁止任何单位及个人非法采集、售卖野生兴安杜鹃,如有违反者,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,情节严重者可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相关法条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四条以及行政法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,野生兴安杜鹃被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收入列为二级保护植物,商家非法采集售卖野生兴安杜鹃是违法的,情节严重者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明确,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有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是否有主体资格,销售商品是否合法进行审核。对于一些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,平台若不屏蔽、断开链接,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,非法采伐、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,或者非法收购、运输、加工、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规定中的“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”,指的就是列入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的物种。

原标题:《保护野生达子香,做赏花路上的护花人》

转载请注明:
http://www.3g-city.net/gjyyf/5191.html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网站首页 版权信息 发布优势 合作伙伴 隐私保护 服务条款 网站地图 网站简介

    温馨提示:本站信息不能作为诊断和医疗依据
    版权所有2014-2024 冀ICP备19027023号-6
    今天是: